近期,中国海外反腐工作在利用APEC、G20等多边机制“粗织”网络的同时,也在进行双边条约和国与国执法合作机制的搭建,以“密织”法网让外逃贪官无处可逃。(《新华网》,12月8日)
从APEC高官会中方积极推进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运行,到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G20领导人峰会以及与新西兰总理讨论反腐合作,无论是在国际会议与国事访问期间,还是公安部的专项行动中,“反腐”这一热词不断被提及。不过,海外“猎狐”不比国内“打虎”,面对的国家制度各异,我国要积极与贪官外逃可能去往的国家建立合作机制,加紧密织海外反腐的天网。
对此,我国和其他国家进行外交面谈时承诺进行反腐合作非常重要,这不仅可以产生强大的国际上的道义与舆论压力,使得个别国家“不再拿体制与法律不同来说事儿”,也能克服困难加强反腐合作,促进国家反腐体系建设。
同时,针对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的建设,要多措并举:一是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加强各经济体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联络人之间的沟通联络。二是开展对腐败、贿赂、洗钱和非法贸易犯罪的调查、起诉和资产返还方面的务实合作。三是通过研讨交流,收集汇编典型案例、侦查技巧与手段等,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反腐败执法合作人员能力。
总之,反腐海外织网要立足为公安机关实施境外追逃追赃铺路架桥。随着公安部门通过专项行动从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抓回外逃贪官,让贪官可以隐匿的“避风港”越来越少。(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