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年底至今,有关青岛市内城阳、崂山、李沧等地被网络频频爆出社区书记资产数亿、并涉嫌贿选等,青岛城阳区流亭街道便是其中之一。青岛举报亿元贪污书记频现的背后,折射出地方土地财政滋生出的基层村官贿选乱局,“当官就是为了卖地、拿项目”,构成了村官们最原始的贪腐逻辑。(1月29日,重庆青年报)
基层贿选危害很大,败坏社会风气。一方面“村官贿选”让广大农民看到“拿钱买官,做官捞钱”的丑恶现象,另一方面严重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因而对社会风气的好转造成了直接的破坏和冲击。
“村官贿选”延缓甚至阻滞了国家的民主法治进程,村委会的换届选举是中国最广大农村人民实现自己手中权利参与国家管理体现主人翁地位的不二法宝,对于中国民主法治的进程有着飞跃性的促进,而贿选行为往往导致选民根据送钱送物的多少来决定投票,这就直接侵害了农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削弱了农民的民主意识,禁锢了农民的民主思想,延缓了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村民主进程,这和依法治国以及建立宪政国家的目标完全是背道而驰。
先通过贿选当选的村官们大多数在上任之初便考虑如何收回贿选中投入的成本,如何捞取更多的利益,根本起不到带领广大农村村民发家致富的“领头雁”作用。其次是由于贿选现象的存在,村民在选举时不能公正地按照德才标准,选举自己心目中的干部,而是违心地被家族宗族势力所左右,为了家族宗族的利益,而淡忘集体利益,致使一些家族势力小的优秀人才很难当选,即使他们有理想有抱负有决心也无处施展。
建立健全选举中的监督制约机制解决“村官贿选”是当务之急,要建立由上至下的权力监督机制,并通过立法性文件予以明确规定,上级主管部门派专人或者监督小组全程跟踪,从而使使选举全程置于公众和政府的监督制约之下。(文/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