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把法治思维落实到领导干部头上

发布时间:2014-11-28 08:33:55 中国汽车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特别强调要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强调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这些要求归结起来就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带头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摘自新华网)

  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的召开,把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要把法治中国建设的蓝图和纲领落实到实处,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态度、决心和行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他们是否具有法治思维能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所在。所以领导干部要有一下几种法治思维:合法性思维,领导干部在行使公权力时,无论是决策,还是执行,或者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推动发展、深化改革,都应不断审视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包括行为的目的是否合法,行为的权限是否合法,行为的内容是否合法,行为的手段是否合法,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权利义务思维,各级领导干部所作决策和所行措施,大多是针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这些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法律上是权利义务主体,而不是可以随意侵犯的客体;公平正义思维。法治体现了公平正义的精神和原则,法治思维自然要反映这种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例如,领导干部在重大决策时,程序性规则的约束往往是形式上的而不是实质上的,公众参与决策、决策的民主化,才是决策中的实质性约束;责任后果思维,法律不仅是行为规则,还有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对领导干部来讲,必须对其权力行使和职责履行行为承担责任后果,违法的行为要及时纠正,侵犯的权利要得到有效救济保护,造成损害损失的要依法给予赔偿,违法犯罪的要予以惩处;治官治权思维,法治以制约和监督公权为核心,法治思维当然是以制约和监督公权为核心内容的思维,对各级领导干部而言,治官治权思维,就是权力受制约和受监督的思维。

  因此,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必须有严格、规范行使权力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必须有接受制约和监督的思维方式,而不是为所欲为,更不是胆大妄为。(文:婷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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