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与官知,不为民晓”式的审批必然滋生腐败

发布时间:2014-11-03 07:37:39 中国汽车网

 

  今年5月以来,社会上一直传言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家中被搜出2亿余元现金,点钱时烧坏4台验钞机。在昨日举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这一传言得到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徐进辉局长证实。(《观点中国》,11月1日)

  国家发改委系列案有几大特点:一是所在部门权力过大、权力集中是诱发 腐败的重要原因。二是在管理和监督机制上,存在漏洞,缺乏监管,审批权运转不透明,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机制。三是收钱办事成为这些人的潜规则,大家心照不宣,长期共同受贿,形成窝案串案。

  权力集中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原因。行政审批标准不明确,审批人员自由裁量权大。一些审批人员根据经验、关系来决定审批与否和如何审批,因而产生失当审批,这也为行政审批过程中的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埋下隐患;另外,一些行政审批事项设置不合理,审批效率低下,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一些行政审批机关行政审批程序不透明,暗箱操作严重,没有及时向相对人公开行政审批的条件、时限、程序等,相当一部分审批标准是“抽屉标准”,审批过程“只与官知,不为民晓”。审批程序缺乏透明度,不仅增加了相对人的申请成本,也极易导致行政审批过程中滋生腐败。

  与此同时,审批项目经办人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后,审批部门负责人、部门主管领导通常只进行程序上的复核、批准,缺乏对审批事项的实体审查,导致审批项目经办人以权谋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现象出现。也有部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直接干预审批工作,事先通过“批条子、打招呼”等方式决定审批后,再补办审批手续,从中收受贿赂。

  有行政审批,就有权力寻租的空间,行政审批越多,权力寻租的空间越大,也就有了腐败。为此,要在大力削减下放审批权同时,对于那些减不掉的审批权,要改善审批的过程,让审批透明,受社会监督,让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起来。(文/廷超)

编辑: 来源:中国汽车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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