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贪需用制度给权力上“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5-01-30 08:56:22 中国汽车网

 

  近日,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因受贿罪被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法院审理表明,短短3年内,他对手中的权力无所不用其极,受贿高达1500万元。(1月29日,北京晨报)

  腐败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古今中外许多社会都有。何为腐败?简而言之,腐败就是掌权者利用手中的公共权力谋取私利。据此,我们可以概括出腐败产生的原因,从根本上说来,腐败是剥削制度的产物,腐败是对公共权力的异化。

  无论是党的官员还是政府的官员,中国的官员绝大多数是党员,贪官的行为直接导致党的形象被严重破坏。领导干部实际是党在地方的形象代表,是党的政策的发布者和执行者,更是党的纪律的模范执行者,从根本上讲,官员的腐败行为考验着执政党的执政能力,也考验执政党的奋斗目能否以实现。

  贪官贪污的钱款不管是国家的还是接受个人所得的受贿款最终损害的是人民的利益。贪污腐败危害猛于虎,严重制约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目前公众对政府的不满,对很多现象的不满,究其原因是官员的腐败,公众往往把官场的腐败归咎为对政府的整体不满,应该说目前的官民矛盾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在很多地方,官民的矛盾急剧激化,甚至导致武力冲突。

  因此,作为领导干部自身,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官员必须随时注重自己的言行,用制度给权力上“紧箍咒”,才能将权力关进“笼子”。只有不断的建立健全反腐机制,加强反腐的力度和功效,从小事抓起,从细节抓起,才能让制度反腐落到实处,反腐败斗争才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文/孙怡)

编辑: 来源:中国汽车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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