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的框架内压缩村官的腐败空间

发布时间:2014-12-09 08:08:03 中国汽车网

 

  近来“小官巨贪”现象层出不穷。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基于9634份公众样本的调查结果显示:现实中的各类贪腐事件,“小官贪腐”占到了七成以上(76.17%),且发生在区县基层干部和村干部身上的较多。(《人民网》,12月8日)

  随着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持续推进,大量国家财政资金涌入农村,一些看似不重要的职位也掌握了大量资源流量,小官也有了实权。近年来,尽管中央不断加大力气治理小官贪腐问题,然而“小官巨贪”现象仍然层出不穷。

  当前,小官贪腐分布极为广泛,方式相较以往更为隐蔽、危害也更大。他们不再直接对村民吃拿卡要、直接侵占集体财产、直接侵害农民利益,而是充分运用合法的自由裁量权为自己谋利。从而使得“小官贪腐”处于失控状态,游离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监管难度较大。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要完善纪检机关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渠道,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遏制住“猫鼠一家”的歪风。通过理顺各反腐职能部门的关系,使之相互协调、互相配合、共享资源。监督部门还要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务真求实,按照既定部署真抓实干,在平时就主动分析官员的为政行为,寻找其犯罪证据,从而使腐败发现的几率进一步提升,发生腐败黑数的几率进一步减小。

  还要落实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严控“贿选”,通过民主的程序将“恶人”挡在村委会的门外,让民意所归的人成为带头人,使村委会在法治与民主的框架内运作,压缩村官的腐败空间。(文/李莫愁)

编辑: 来源:中国汽车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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