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有望出细则。日前,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接近最高人民法院的权威人士处获悉,目前最高法正在就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细则征求意见。据悉,意见稿共计40条具体内容,涉及非法证据的范围扩大、疲劳审讯、超期羁押的被告人供述是否排除等问题,并有望进一步细化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细则的制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牵头,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等部委共同参与。非法证据范围或将扩大。拟规定每次讯问不能超12小时。(人民网12月8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胜利召开将近2个月了,大会通过的《中国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经成为了中国今后治理方向的纲领性文件,更是全国人民的指南。《决定》对中国今后依法治国明确了6大任务,司法改革是其中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建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环境,是中国人民的愿望。只有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国家才能够有真正的公平正义,人民的合法利益才会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处于社会对底层的广大劳动人民,迫切希望自己的合法利益能够得到保护。他们在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只能够寄希望于官员的公平审判,然而,各种剥削阶级的强势,往往让普通老百姓在司法审判中,有理仍然输官司。于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想法就成为了人民希望司法公平公正的美好愿望,成为了千百里来人民群众寄托在戏剧故事里面的情节。
中国共产党是维护人民合法利益的政党,是带领人民建设美好未来的执政党。维护人民的最高利益,是我们党的奋斗方向。以前,在带领人民群众推翻三座大山和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时期,我们更多是用行动、口号还认真做到维护人民的利益。这是一种党内的规定,是一种党员的自觉行动,但不是长久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激情和热情面前,党的行动得到人民的支持,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随着利益格局的调整,我们更需要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保证维护人民的权益。
依法治国,就是这样的重大决策部署,就是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用实际行动,限制司法机构收集证据的行为,就是保障个人的诉讼权利。在实际行动中,各地纷纷作出了“非法证据排除”这样的规定,就是一种积极的行动,更是推进国家依法治国积极落地的重大举措。(文/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