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城:新国五条无法抑制房价的五条理由

发布时间:2014-08-01 14:09:31 中国汽车网

 

  关于房地产调控,国务院又出台了五条措施,这既在人们的意料之中,又在人们的意料之外。意料之中是因为自从十八大之后,各地的购房热潮再次滚滚而来,房价涨势汹涌,社会各界对此议论纷纷,国务院必然会出台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意料之外是时间的选择,因为再有两周的时间,新的政府领导就要走马上任了,新一届的国务院领导毫无疑问要对过去的房地产政策作出调整,而本届政府在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匆匆忙忙地发布了新的国五条,似乎想要为自己的房地产政策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2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承认,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短期内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紧张格局难以根本改变。因此,国务院常务会议秉承了过去几年的一贯思路,认为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执行并完善有关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确定五条政策措施:

  (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五)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和监管机制,加快形成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上述的这五条政策措施基本上都延续了过去三年的思路和说法,基本上都是所谓的治标之策,这些政策已经被实践和市场证明是徒劳无功的。

  第一,所谓的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在过去的几年内基本上就没有被认认真真地执行过,而且也不具备可操作性。今后也很难被有效地执行。

  第二,自去年下半年开始的房地产市场再次加温的主要推动力是刚性需求,而不是投资投机性需求。因此,再把调控的重点放在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恐怕是下错了诊断,开错了药方。

  第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是一句力不从心的空话。因为普通商品房的供应是由开发商掌控的,政府无力也无法进行干预。而一线城市城市涨价的主要区域是核心城区,这些区域基本上也难以供应住宅土地了。

  第四,过去几年的经验已经证明,保障房建设对于房价和租金并没有产生预期的影响。而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负面影响很坏。

  第五,加强市场监管并不能替代房屋的供应,对于房价的涨跌不会有任何影响。

  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会出台某些愚蠢的政策,这其实是很正常的事情,不正常的是,一个愚蠢的政策被反复地推出。

编辑: 来源:中国汽车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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