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7日电题:3省违规低保超26万人,“救命钱”为何总被“官保保”吃了?(《新华网》,12月7日)
据民政部的数据显示,2014年3季度,我国城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401元、216元。金额虽“小”,但关乎困难群体生存的“大”问题。然而,在不少违规低保案件中,被查处的却是负责管理低保的村干部、街道干部。这些“官保保”为何频频把“救命钱”占为己有?
而且,违规侵占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尽管近年来清理力度不断加大,违规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万余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关系保”。9个月后,又有13.9万违规低保被清退。
建立国家与地方财政共同分担机制,无疑是实现低保制度财政可持续的制度保障。然而我国实际情况却是,现行的低保制度主要采取市、县财政分担,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的筹资模式,但是中央财政至今未安排低保资金。正因如此,在社会普遍关注和政府意志明显增强的形势下,很多地区政府就不敢冒然推进低保工作,致使这些地区的低保制度建设难有实质的突破。
对此,中央财政应尽早安排低保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省财政应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专项补助资金比例,主要投向区域内财政困难市、县。鉴于国外经验和中国城市低保制度的实践,为确保我国低保制度顺利实施,低保资金的筹措应以省以上财政投入为主,市县财政配套为辅。(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