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是永恒课题,要标本兼治,经常抓、见常态,深入抓、见成效,持久抓、见长效。要通过建章立制,锻造制度铁笼,巩固好、扩展好、延伸好已经取得的成果,努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科学建立制度。贯彻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务实管用的原则,分类建立制度。县机关重点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的制度;执法监管部门重点健全公正执法、规范执法、阳光执法的制度;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建立便民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的制度;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重点健全联系服务群众、加强民主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制度。
修订完善制度。要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保证各项制度间的相互衔接、相互贯通。防止各项制度不协同、不配套,各说各话,甚至相互打架。在第三环节,我们将对已有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
与时创新制度。任何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某项制度长期僵化,不能与时俱进,就会产生很多弊端。不能因为制度内容好、出台的时间短,而舍不得改弃。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把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在不违背既定方针的前提下,改革创新,探索建立新的制度。
严格落实制度。制度的效用,最终体现在不折不扣的执行上。规章制度一经确立,就要坚决执行,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在执行中,要正风肃纪,形成威慑,彻底打消一些干部的侥幸心理、观望态度;要强化问责,对踩“红线”、闯“雷区”的,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制度落地生根。(文/君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