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全景刊文提出:严肃惩处那些恶意抹黑党的党员,有的党员披着共产党员的外衣,干着反对共产党的勾当,吃着共产党的饭,砸共产党的锅。对于这样的党员,首先应当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经教育不改的,应当开除他们的党籍或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应按照党章规定除名。有些人用错误观点、错误理论,甚至用一些胡编乱造的事实污蔑党、污蔑党的领袖,其危害比贪污几百万元还要大。(2014年11月27日,《红旗文稿》)
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维护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成为广大党员的一个永恒的话题和任务,广大党员干部作为党的政策的执行者和党的形象的直接代言人,一定要以正确的世界观立身、以正确的权力观用权、以正确的事业观做事,维护好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以正确的事业观做事,是对党的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是党的领导干部保持纯洁性的具体体现,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在做事的过程中要体现正确的事业观。
党的领导干部以正确的事业观做事,就是在干事业中,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统筹兼顾,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用自己的不懈努力,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党的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切实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党的形象不是抽象的,具体体现在我们每一个党员身上,人民群众通过党员的一言一行来看党的形象的。我们每个共产党员只有在平时的工作中,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勇挑重担,在功利面前要有甘愿吃亏的精神,做到工作上,荣誉、利益让,时刻牢记自己对党的事业应该具有的使命感,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信任和支持,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
如果发现有些群众对有些少数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为所欲为,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对党产生不满情绪影响到党的形象时,我们要及时向他们宣传党的队伍中涌现出的一大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孔繁森、李国安式等的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个别腐败分子他们不能代表党。我们要牢记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维护党的威信,坚定不移的为党的事业努力奋斗。(文/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