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就像一把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使腐败分子始终感到一种无形的威慑力。以“专项巡视”为特点的本年度中央第三轮巡视工作陆续展开后,一些新变化让公众深切深受到中共反腐的力度、锐度。(《新华网》,11月26日)
在我国,巡视制度在监督和约束权力,对一些党员干部“不敢贪”方面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需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确立其在预防和反腐制度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同时,还要加强其他方面的监督制度,如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形成相互配合的监督网络体系,从源头上斩断腐败的苗头。
截至目前,巡视组已经使得数量极为可观的若干高级别腐败干部落马,而“老虎”、“苍蝇”等的出现,其矛头直指我国现阶段反腐制度上的不足,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也存在漏洞。只有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才能最终从制度上防止贪污。
要深入实际发现问题。巡视组人员在接到举报或发现苗头之后,应该主动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掌握基层第一手资料,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要多到基层、群众中去,通过深入接触了解,听真话摸实情,把群众普遍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发现问题的重要路径。还要着眼小节发现问题,看党员干部是否做到了清廉八慎;是否注重自身修养,讲操守、重品行,讲道德、重人格,始终保持高尚品德和情操;是否慎重对待朋友交往,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是否管好了配偶和子女,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文/李莫愁)